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教体艺〔2023〕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美育工作,提升学生的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和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校团委将面向全校开展湖北大学青年艺术思政课暨第三十七届“沙湖之春”文化艺术节校级活动的申报与遴选工作。通过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活动主题
“沙湖艺韵,青春溢彩”
二、活动时间
2025年3月—6月
三、活动对象
湖北大学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形式
各学院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彰显育人实效,聚焦工作重点,凝炼活动品牌,积极参与申报有信仰高度、有理论深度、有情感温度、有现实热度的青年艺术思政课暨文化艺术节活动,如艺术展演、艺术展览、文化讲座、文化创意、艺术工作坊等。
五、时间安排
1.申报立项(2025年3月)各学院自主策划设计活动,经分党委审核后于3月11日17:00前将立项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提交至校团委办公室(习坎楼102室),电子版提交至xtw@hubu.edu.cn邮箱,逾期不候。
2.活动开展(2025年3月中旬—5月中旬),各活动承办单位须严格遵守学校活动举办的相关规定,以保证活动顺利进行。未经立项的项目,不得以艺术节的名义开展活动。
3.总结验收(2025年6月中旬)原则上活动应在6月上旬前完成,各承办单位于2025年6月13日12:00前提交活动总结(附件2)至校团委办公室(习坎楼102室),电子版提交至xtw@hubu.edu.cn。校团委统一组织验收,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各院系团学工作考核。
六、工作要求
1.鼓励各学院、团学组织联合申报,校团委将根据立项申报材料等情况,综合相关单位工作实际确定立项项目。
2.项目立项后,承办单位需加强对活动的持续性指导,努力打造组织得力、影响广泛、口碑良好的品牌活动。
3.活动组织时,校团委将委派专人到活动现场随机抽取学生参与者根据活动效果及学生反馈情况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将作为五四评优及年终考核重要参考指标。
联系人:吴秋爽、王鲁阳
联系电话:027-88663275
共青团湖北大学委员会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