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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团委兼职副书记选任公告

     发布日期:2024-09-24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充满活力、战斗力强的团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范围内选聘优秀学生担任校团委兼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一)校团委兼职副书记1名(本科生)

(二)校团委兼职副书记1名(研究生)

二、报名条件

1.2023级全日制普通在校研究生或2021级全日制普通在校本科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作风正派,顾全大局,诚信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担任过校院两级团学组织干部、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兼职辅导员。热爱共青团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能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奋发有为。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学院推荐审核(9月24—9月29日)

1.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自愿报名,并向所在学院团委提交《湖北大学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报名表》(附件2),一并报送成绩单(从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导出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或学习成绩专用章)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以上报名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提供。

2.各学院团委汇总、整理并审核好报名材料后,于9月29日(星期日)17:00前将推荐人员全套材料报送至习坎楼102办公室(校团委),word电子版发送至:hbdxxtwzzb@163.com,逾期不候。

(二)资格审核(10月8日—9日)

校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三)学校选拔(10月中旬)

校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组织面试,根据面试得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按照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进入组织考察。

(四)组织考察(10月下旬)

由校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组成考察小组对候选人进行组织考察。

(五)确定建议人选(10月下旬)

校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综合面试和组织考察情况对候选人进行推选,产生建议人选报学校党委。

(六)校党委审批(10月下旬)

报请学校党委对建议人选进行审议批复。

四、其他事宜

1.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实行任期制,任职时间一般为1-2年。

2.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应保证有充足的时间与精力履行岗位职责。具体工作由校团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日常办公地点在校团委办公室。

3.校团委兼职副书记不占编制,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兼职副书记仍按学生身份管理,学校每月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


咨询电话:027-88663275

人:盛楠、吴秋爽



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共青团湖北大学委员会

2024年9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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