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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拔湖北大学新一届校级团学组织负责人的公告

作者:赵恩霆     发布日期:2024-05-14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各团学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湖北大学校级团学组织建设,扩大团学组织凝聚力、提升团学组织号召力,根据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学校范围内公开选拔共青团湖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宣传部,湖北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共青团湖北大学委员会学生社团指导中心、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大学生文化艺术中心等校级团学组织新一届负责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对象

(一)共青团湖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宣传部,校学生会,共青团湖北大学委员会学生社团指导中心、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大学生文化艺术中心:湖北大学2021、2022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二)校研究生会:湖北大学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选拔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批评处分,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优先;

(二)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入学以来无不及格记录,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原则上在本专业前30%以内;

(三)始终扎根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强的公信力和号召力;

(四)有一年以上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级各类活动,并有组织大型学生活动经验;

(五)工作责任心、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意识较强,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出色。

三、选拔岗位

校团委组织部:拟设执行副部长1名、副部长4名;

校团委宣传部:拟设副部长5名,其中1人兼任主编;

校学生会:拟设主席团成员5名,其中设执行主席1名;

校研究生会:拟设主席团成员5名,其中设执行主席1名;

校学生社团指导中心:拟设主任团成员7名,其中设执行主任1名;

校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拟设执行主任1名、副主任4名;

校大学生文化艺术中心:拟设团长5名、副团长5名。

四、选拔程序

(一)报名推荐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并向学院团委提交《湖北大学新一届校级团学组织负责人成员推荐表》(见附件)和入学以来成绩单、排名表(盖学院成绩专用章)。各学院团委报同级党委审核后于517日(周五)17:00前纸质版材料交至习坎楼102办公室,电子版扫描上传收集文档(链接另发)。

(二)资格审查。校团委对各学院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拟于5月18日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选拔考核。校团委组织各团学组织负责人候选人笔试、面试选拔。笔试拟于5月19日19:00—21:00举行;面试拟于5月21日、22日中午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综合笔试、面试成绩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评,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进入培训实习考察期的候选人(其中来自于院级团学组织的候选人原则上不少于10%)。

(四)培训考察。校团委拟于5月23日至6月7日组织共青团湖北大学委员会第三十二期团校新任团学组织负责人培训班,组织理论学习、业务培训、挂岗实习。同时通过谈话、调研等形式对进入考察期的候选人开展全面考察。

(五)竞职演讲。校团委拟于6月7日组织新任团学组织负责人竞职演讲。根据培训实习表现情况、考察结论和竞职演讲评议结果,综合择优确定新任团学组织负责人拟任人选。

(六)学生会(研究生会)选举。学生会、研究生会召开湖北大学第十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湖北大学第三十九届学生会主席团及第二十七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并将结果报校党委审批。

 (七)名单公示。通过青春飞扬网站、沙湖青年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校级团学组织新一届负责人名单。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团委、各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推荐,选拔输送一批思想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学习成绩优秀、甘于奉献的学生骨干参与校级团学组织换届竞聘工作;

校团委负责接受对换届工作的举报和监督,对在竞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候选人,可书面向校团委反映,一经查实,将直接取消竞聘资格并通报所在学院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湖北大学新一届校级团学组织负责人推荐表


共青团湖北大学委员会

202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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