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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湖北大学第三十六届“沙湖之春文化艺术节”之2024年校园舞蹈大赛暨“十大舞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15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委:

 为大力推进美育浸润学生,全面推进我校青年艺术思政课建设,提升学生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丰富学生文化生活、营造良好校园文化环境,以舞蹈之美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魅力,展示我校青年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校团委决定举办湖北大学第三十六届“沙湖之春文化艺术节”之2024年湖北大学校园舞蹈大赛暨“十大舞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千年华韵·舞拾舞生

二、活动时间

3月下旬——4月下旬

三、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湖北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湖北大学大学生文化艺术中心

四、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各学院可选派1支队伍(学院本科生、研究生总人数低于1000人可两个学院间联合组队,每支参赛队不低于14人,男女不限。通识教育学院可派出两支队伍参与比赛)参与舞蹈大赛集体舞奖项评选;推选参赛队伍中一名或两名主跳(男女不限),参与“十大舞星”评选;大学生文化艺术中心舞蹈团成员可自行申报“十大舞星”评选。

五、比赛赛制

舞种不限,海选形式为单人舞、双人舞、三人舞。复赛、决赛形式为群舞(14人以上)。

1.海选:报名的选手展示自备的舞蹈片段(不少于1分钟),舞种不限,每支舞蹈人数不超过3人,按照舞蹈展示的能力表现产生晋级名单。

2.复赛:海选晋级的选手带领学院准备群舞作品,复赛将现场评审各学院群舞作品,学院作品完成度需>80%,方可进入决赛。评审结束后所有晋级参评“十大舞星”选手抽签组合成4个小组,每单位小组需合作准备完成一个小组舞(时长3分钟左右)在决赛第二赛段展示。

3.决赛

第一赛段:各学院群舞赛,按照抽签顺序,学院依次展示群舞作品,根据作品分数决出成品舞作品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集体舞展示同时,各参赛主跳人员参与“十大舞星”评选,根据主跳在集体舞中的个人表现打分,分数占“十大舞星”评选总成绩的60%。

第二赛段:小组舞赛,按照抽签顺序,复赛组成的四个小组进行小组舞展示,评委将对小组整体表现进行打分,小组分数占“十大舞星”评选总成绩的40%。综合集体舞中的个人表现分数和小组整体表现分数,评选出2024年度湖北大学“十大舞星”。

六、赛程安排

1.报名,3月22日(周五)14:00前将《2024年湖北大学校园舞蹈大赛暨“十大舞星”报名表》(附件1)、《2024年湖北大学校园舞蹈大赛暨“十大舞星”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2757677267@qq.com(文件名为XXX学院舞蹈大赛报名),纸质版交至校团委106办公室,纸质版需加盖公章。

2.海选,“十大舞星”初选,本部:3月23日(周六)选拔,地点三号体育馆夹层;阳逻校区:3月24日(周日)于T101舞蹈房。

3.复赛,集体舞评审,时间定于4月13日(周六)9:00--12:00、14:30-18:00,地点另行通知。

4.决赛,4月21日(周日)18:30在校本部小礼堂举行。

七、相关要求

1.舞蹈内容要紧扣主题,呈现形象美、韵律美、情感美等多元化美感,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性和时代性,反映当代大学生高雅的审美情趣,展现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

2.舞蹈作品应具有流畅的过渡动作,丰富的站位变化。显示身体全面的协调能力和活力而应避免重复。动作设计中应包含有一种或多种类型的舞蹈动作和技巧动作。舞蹈的动作设计要遵循健康和安全的原则,并体现项目特点。不提倡做力所不能及的难度动作。

3.各学院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围绕本次活动主题,注重加强对青年学生的教育引导,积极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联系人:盛楠、何灿灿

联系电话:18085212386




共青团湖北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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