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努力建设一支素质优良、充满活力、战斗力强的团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选聘优秀学生担任校团委兼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1名
二、报名条件
1.2023级全日制普通在校研究生,中共党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8周岁(199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作风正派,顾全大局,诚信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共青团工作,身心健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担任过校院两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兼职辅导员等);
4.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能处理好工作与学习之间的关系。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奋发有为。
三、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学院推荐审核(3月8日至3月13日)。
1.个人申报。符合上述条件在校研究生自愿报名,并向所在学院团委提交《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报名表》(附件),一并报送成绩单(从学校教务管理系统导出打印并加盖学院公章或学习成绩专用章)和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以上报名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均需提供)。
2.学院审核。各学院团委汇总、整理并审核材料后,于3月13日(星期三)17:00前报送至习坎楼102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hbdxxtwzzb@163.com,逾期不候。
(二)资格审核(3月14日至15日)。校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进行资格审查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三)学校选拔(3月下旬)。校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组织面试,根据面试得分从高到低的原则,按照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进入组织考察。
(四)组织考察(3月下旬)。校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组建考察小组对候选人进行组织考察。
(五)确定建议人选(3月下旬)校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综合面试和组织考察情况对候选人进行推选,产生建议人选报校党委。
(六)校党委审批(4月上旬)报请校党委对建议人选进行审议批复。
四、其他事宜
1.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实行任期制,任职时间一般为1-2年。
2.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不占编制,不完全对应行政级别。兼职副书记仍按学生身份管理,学校每月给予一定的工作补贴。
3.校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应保证有充足的时间与精力履行岗位职责。具体工作由校团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日常办公地点在校团委办公室。
联 系 人:周杰、吴秋爽
联系方式:027-88663275
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共青团湖北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