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动手能力,推动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蓬勃发展,不断提高学生的素质和能力,为湖北省第十二届、全国第十六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送优秀作品,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湖北大学第十二届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要求与安排
1、参赛资格
凡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中国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2、作品要求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7年7月以后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3、竞赛安排
竞赛阶段安排:整个竞赛分为组织发动、校级竞赛、整改提高三个阶段。
(1)组织发动阶段(2018年9月中旬-2018年11月下旬):各学院要按照文件要求及时部署,在学生中作充分的宣传与发动,并积极组织作品申报工作,于2018年11月26日(周一)12:00前报送作品至校团委219办公室。
(2)校级竞赛阶段(2018年11月下旬—2月下旬):学校将举行校级竞赛,届时校团委将邀请校内外专家成立竞赛评审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全面、公正、严格的评审。竞赛拟设初赛和复赛两阶段进行,初赛进行书面作品评审,确定一定数量作品进入复赛;复赛进行现场答辩,确定作品最终获奖等级。如对赛事组织工作有异议,可向校团委投诉,电话:027-88663275,地址:行政楼219办公室。
(3)整改提高阶段(2019年3月-2019年4月):在校赛获奖作品中确定12件作品代表学校参加湖北省第十二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团队成员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根据竞赛评审委员会专家组成员的评审意见对作品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为省赛做好准备。
4、奖励办法
根据竞赛作品数量及质量,按比例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相关奖励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学术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校党学字〔2005〕3号)文件执行。
5、作品报送地址:行政楼219办公室;联系人:杜彬;邮箱:39513249@qq.com。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届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通过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在学生中营造良好的创新气氛和舆论氛围,推动此次竞赛顺利地开展。
2、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动员和指导,成立竞赛领导小组,动员专业教师参与指导学生,广泛组织学生参赛。
3、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各学院在报送作品时严格按照规定的作品报送格式进行;具体格式要求及相关信息请在校团委网站查询或直接到校团委办公室咨询。
共青团湖北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八日
附件1:湖北大学第十二届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说明 https://drive.wps.cn/view/l/sF6XzRF7B?f=201%3Ff%3D201
附件2:湖北大学第十二届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书 https://drive.wps.cn/view/l/s83NVf73e?f=201%3Ff%3D201
附件3:湖北大学第十二届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书注意事项 https://drive.wps.cn/view/l/sxZc5Nzfs?f=201%3Ff%3D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