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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建设评议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顺利召开

     发布日期:2022-12-09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社团的建设管理指导,持续做好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管理工作,切实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128日下午,学生社团管理建设评议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综合楼四楼会议室召开。评议委员会主任、校党委副书记侯勇出席会议并讲话。评议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评议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校团委书记张丽娜主持。

会议听取了2022学年学生社团工作汇报,审核同意2021-2022学年度学生社团年审暨“五四”评优结果和5个新成立学生社团通过试运行意见,并专题审议通过《湖北大学学生社团经费管理细则(试行)》和《湖北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两份文件。

侯勇对过去一年学生社团的各项工作给予肯定,并就今后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学生社团建设与管理是学校学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关系到人才培养、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落实,学校党委历来高度重视。他要求,一是要抓好工作重点,紧扣培根铸魂、思想引领的“主旋律”;二是要强化工作指导,把准推动学生社团高质量发展的“主节奏”;三是要发挥育人功能,守好“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主阵地”。他强调,要完整全面准确贯彻落实《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各项要求,切实推动《湖北大学学生社团经费管理细则(试行)》《湖北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两份新出台文件落实落细,为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工作机制和体系,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努力把我校学生社团建设成为高质量服务学生成长成才,多维度提升学生素质能力的重要平台。

近年来,学校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团中央的相关文件要求,以《湖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为行动指南,不断强化指导教师和社团负责人两支队伍建设,从思想引领、支持保障和内涵建设三个维度共同发力,扎实推进学生社团工作改革创新,着力打造一批管理规范、特色鲜明、积极活跃的学生社团,为促进校园文化繁荣、助力学生成长成才贡献社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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